大嘴建筑师索要万元作赔偿
故事要从几个月前讲起:8月份的时候,我公司(所在地:上海)为成立建筑设计事务所与一注建筑师戴晓华(所在地:北京)联系,希望能用其资质证书通过审批,经过几次协商后,意见未达成一致,本着求同存异的创业精神,最后我公司放弃了与戴先生合作的机会,当然为了维系联系中产生的惺惺相惜之情,我司在合作未遂之际仍支付戴先生人民币1800元(含两次往返火车票费+两次来沪食宿补贴),作为戴先生为此事牺牲掉的精力补偿。虽然戴先生迟迟未将他的付款帐号告知我方,使我司工作人员付款无门,单是这中间,我司的工作人员仍发挥了锲而不舍的工作态度,最终将该款项打入戴先生指定帐户中。而且,之前我司承诺支付1800元给戴先生时,他也认可了,并未提出疑义,可我司却在几日前收到其发至我司的E-mail,主要内容是向我司索要10000元作为赔偿,并在E-mail中声称“将此事经过公之于众,寻求媒体和舆论的支持”。看了他的信之后,我都在怀疑自己有那么糟糕吗?啼笑皆非之际,发个帖子,大家观赏观赏,然后记得再招人的时候要谨言慎行啊。(附:戴先生的函)与君共勉[attach]18417[/attach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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