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後,師長應對參加者講演皈依法義,令其生起依止心及認明所依止對象,然後大衆隨師長誦三遍:
阿闍黎耶存念 我(XX)從於今時乃至菩提 於其中間 皈依佛兩足中尊
阿闍黎耶存念 我(XX)從於今時乃至菩提 於其中間 皈依寂靜離欲之法諸法中尊
阿闍黎耶存念 我(XX)從於今時乃至菩提 於其中間 皈依不退菩薩聖僧衆中之尊
以上這段皈依文與一般較常見之皈依略有不同。一般之皈依時限爲盡形壽,亦即是說即使我們沒有違捨皈依學處,至死時便會自動失去皈依。這裏的皈依文之有效時限則並不以命存爲限,而以成佛爲限。
l 宣講皈依學處
在皈依後,師長應爲參加者詳述皈依之共與不共學處。有關這些學處,我們在共下士道中的皈依部份已經講過了,現在沒必要重覆。
l 積集資糧
於此時,大衆應共依六前行中所教,先迎請聖衆,然後誦七支修持。七支修持可採用【普賢行願品】或【入菩薩行論】中之願文。
l 勸請發心
在此環節,法師應對聽衆說一遍生慈悲心的教法,令其盡力發心。
l 誓發菩提心儀式正行
至正行時,大衆仍右膝單跪,發起但願爲利有情而成佛之心,然後隨師唸三遍:
阿闍黎耶存念 我(XX)從此生及餘生 施性 戒性 修性 所有善根 自作 教作 見作隨喜 以彼善根 如昔諸如來應正等覺 及住大地諸大菩薩 於其無上正等菩提如何發心 我(XX)亦從今時乃至菩提而爲發心 諸未度有情爲令得度 諸未解脫爲令解脫 諸未出苦爲令出苦 諸未遍入涅槃爲令遍入涅槃
在誦唸時,必須思維文義而發心。
l 誓發菩提心儀式結行
在最後,法師應向受者宣說發誓後之學處。這些學處共有八條,衲馬上就會講到它們。在講完學處及共同回向後,儀式便告圓滿。
l 發誓後之學處
有關菩提心之學處,不同派別有不同的分類,但其精神一致。這些學處並非一種苛刻規條,而是爲令已發之菩提心不失去及不退減。
現在衲分兩部講說守護菩提心之方法,先說令今生不退菩提心的學處,次說令未來生不離菩提心的學處。
l 令今生不退菩提心之學處
這類學處有四條。
l 常念菩提心之利益
念菩提心的利益,是爲了讓自心生善,樂於堅定地保持此心。
菩提心之利益很多,前面亦已說過不少。菩提心之利益是無形之物,若爲具形質的話,恐怕連整個宇宙也裝不下它們!現在爲了提醒一下,衲再把菩提心之利益歸納地說一下:
(1) 於發心後,即使沒太大的證量或修行,亦是入大乘者。
(2) 從此以後我們堪稱「佛子」之名。
(3) 發菩提心者縱使沒其他功德,亦能勝於羅漢等。
(4) 發心者從此爲人、天應當禮敬的功德田。
(5) 積集功德之修持,因菩提心力而變得輕而易舉。
(6) 因心力大故,極大罪障均能在很短的時間內懺淨。
(7) 由於第五及第六點之緣故,我們一切所願皆能成辦。
(8) 已發菩提心者,人、非人、野獸及鬼類皆不能加害。即使不修護法儀軌,護法亦會自願地守護。
(9) 不論修任何法,都能事半功倍,迅速成就。
(10) 因著菩提心,行者最終能達至成佛的目標。
l 守護及增長發心
這裏分爲兩支。
l 不捨發心
這是指不可退心。如果我們心想:「衆生這麽多,我不可能把他們全都救度!」,這便屬退心。
l 每日六次發心
在誓發心儀式後,我們應每天六次發心。我們應在面前觀想諸佛等,在祂們的見證下,我們誦大乘不共皈依發心偈三次:
行者皈依直至成正覺 佛陀正法以及聖僧衆
因作布施等諸修持故 爲證佛境利普有情生
以上偈文誦三次當一遍,隨誦而發心。我們應日三次、夜三次進行發心,但若在日及夜間各一座中誦三遍亦可,甚至在一座中誦足六遍亦可。其實在我們的日常功課中,儀軌多早已包含這偈文在內了,所以並不一定要分開修誦。
l 不捨有情
「捨有情」與退失菩提心略有不同。退心是指我們在發心後,看到衆生太多、太頑劣,自忖力量不夠,感到氣餒而想:「我做不到這麽偉大的事!」之情況。如果對衆生中的其中一份子,例如仇家等,我們對他們不生慈悲,心想:「我當願成佛以利益一切有情,除某某外!」,這便是「捨有情」。這是我們不應作的事。
l 積集功德及智慧資糧
我們應每天供養三寶及勤作種種修行。
l 令未來生不離菩提心之學處
菩提心與比丘戒等不同。比丘戒等律儀之時限是盡形壽,於死時自動捨戒,所以我們不可能把這類戒帶至下一生。菩提心則不同。若於今生中未退菩提心,則在未來生中仍然生效,所以我們當努力令於未來生中仍不與菩提心分離。
這一支分爲正、反兩方面,亦稱「應斷除之四黑法」及「應受持之四白法」。
l 應斷除之四黑法
四黑法是令我們的菩提心壞失的原因,所以必須斷除。
(1) 欺誑師長及長輩等
「師長」包括了根本上師、親教師、規範師及所屬寺院之方丈等。在佛戒中對師長之定義十分清楚,出家者應以此爲定義,譬如說受比丘戒時,授戒儀式中就必定有十位師長,或於特殊情況下亦至少有五位;在授比丘尼戒時,則有二十位師長在場,這些都屬於此處所提及之「師長」。對在家人來說,佛法上之任何師長皆屬此列,我們千萬不可欺誑他們。
至於「長輩等」,乃指具功德者和但對我們具恩德者,包括長老及父母等。對他們我們亦不可欺騙。
(2) 令無悔者生悔
譬如說我們對大乘行者說他們應修小乘,或對剛興大供養者說:「你應該把錢省下來自己用啊!」一類的話,令其生悔,便違犯了這一學處。
(3) 誹謗菩薩
「菩薩」是指任何已發菩提心者,所以不要以爲只要不對觀音等聖像辱駡便沒違犯學處。對任何已發心之衆生,我們若以瞋心而作不好的言語,便已觸犯此學處。問題是我們根本不知道誰已發心、誰未發心。在寺院的僧衆中,便極可能有菩薩乃至佛的化身在內。在普通老百姓中,也一定有已發心者。所以,最安全的做法是把一切衆生視爲菩薩。
(4) 欺誑有情衆生
這一黑法極易發生,輕至在賣貨時做手腳令買者多付錢,亦屬此列。若並非以煩惱驅使,而是爲慈悲、對方之利益及某種特殊原因,不方便說出真相,這便不屬違犯此學處。
l 應受持之四白法
四白法即四黑法之相反行爲。
(1) 不妄語。
此乃欺騙師長等黑法之對治。
(2) 引領衆生入於大乘
此乃第二黑法 —— 令無悔者生悔 —— 之對治。這並不指我們死纏爛打、強迫對方。若對方並不生大乘心,我們無法令其入於大乘,不屬違犯此學處。
(3) 於菩薩視爲佛
這一點亦即剛才說第三黑法時講過的。我們應視一切有情爲佛及菩薩等。這是對第三黑法之對治。
(4) 正直心
正直心剛好對治了第四黑法 —— 欺騙有情衆生。
l 違犯學處後之還淨方法
違犯學處有兩種層次,一爲捨心,另一爲退心。如果我們見衆生太多或太頑劣,心想:「我沒辦法利益他們!」或「我不能成佛!」,或者我們捨棄有情,即屬捨菩提心之列。若違犯其他學處,譬如說我們忘了一天六次發心或欺騙了有情等,雖是惡行,但不算是捨了菩提心,而只屬退心之類別。對退的情況,我們應以四力懺淨,但如果出現了捨失的情況,我們光是懺淨並不足夠,我們必須重新進行誓發菩提心儀式。
誓發菩提心儀式有三種意義,一是爲令未得者得,二是令得已卻捨心者重受,三是令得已又未捨心者的心更加堅固。即使我們肯定自己絲毫未捨及未退心,若能於十五等聖日或任何日子進行自受儀式,也是很好的一種修行。在第一次參加儀式以後,若未有緣在師長前重受,我們可以自受。在自受時,應佈置好佛壇、供品等,觀想本師釋迦牟尼等聖衆在前,照剛才所教的方法進行。在誦文中,有幾處唸到「阿闍黎耶存念」的地方,但由於在自受時師長並未親在自己的面前,所以應把此句改爲「十方一切諸佛菩薩存念」,其他部份則不必更改,照做即可。
l 作菩薩行之方法
正如正中士於發出離心後,還需進而修三學方能解脫之道理,僅僅發菩提心並不足以成佛,發心後應修菩薩行。
作菩薩行之方法的教授分爲三部份,一爲菩薩行之重要性,二爲講述方便及智慧與成佛之關係,三爲教授修學之內容。
l 修菩薩行之重要性
在發起菩提心後,行者當入於大乘之正修內容,此即菩提行心之菩薩戒、六度及四攝等法門,此外更有金剛乘法門。以前衲講過,戒學乃通於三士道的法門。在下士道中,戒學乃指皈依學處及十善業等。在中士道中,戒學乃更包括了別解脫戒,即居士之五戒和出家人之沙彌戒、沙彌尼戒、比丘戒及比丘尼戒等。在上士道中,戒更包括了菩薩戒及密戒。菩薩戒有十八重及四十六輕戒,密戒主要有十四根本墮。在教菩提道次第時,我們主要乃講戒之精神,而並不授戒,所以今天衲並不對十八重及四十六輕戒逐一講解。菩薩戒之性質與別的戒不同,我們可以在受戒前預先學習戒之內容,這是如法的。大家若欲受菩薩戒,可以在受戒之前或後聽戒,亦可自己參考宗喀巴大師之著作 【菩薩戒品釋】。對於密戒,則只限於入壇受灌頂之弟子,未受灌頂者不應閱讀。
衲現在講一講六度及四攝法門。六度即布施、持戒、安忍、精進、禪定及般若六者。此乃行者必須修至圓滿,以令自己成佛的方法。四攝即布施、愛語、利行及同事四者。這是令其他有情成熟的方法。這些都是上士道之學處。
l 方便及智慧與成佛之關係
光是發心而不作修行,絕不可能成佛,這就好比肚子餓但不買菜、做飯及進食便不可能得飽之道理。修行又必須正確地去修。若修不得法,便如在牛角上擠牛奶般,絕無效用。故此,我們並不是隨意地修便能成佛,而必須謹慎選擇正確的成佛之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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