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妙云华雨——『解脱之道——四圣谛与缘起与大乘不共慧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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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情──人生是充满种种苦迫缺陷的。为了离苦得乐,发为种种活动,种种文化,解除他或改善他。苦事很多,佛法把他归纳为七苦;如从所对的环境说,可以分为三类:
生苦、老苦、病苦、死苦──对于身心的苦
爱别离苦、怨憎会苦──── 对于社会的苦
所求不得苦──────── 对于自然的苦
生、老、病、死,是有情对于身心演变而发生的痛苦。
爱别离、怨憎会,是有情对于有情(人对社会)离合所生的。如情感亲好的眷属朋友,要分别或死亡,即不免爱别离苦。如仇敌相见,怨恶共住,即发生怨憎会苦。这都是世间事实。
所求不得苦,从有情对于物欲的得失而发生。《义品》说:「趣求诸欲人,常起于希望,所欲若不遂,恼坏如箭中」,这是求不得苦的解说。
为了解决这些,世间提倡增加生产,革新经济制度等。但世间的一切学理、制度,技术,虽能解除少分,而终究是不能彻底的。如世界能得合理的和平,关于资生的物资,可部分解决。但有情的个性不同,体格、兴趣、知识等不同,爱别、怨会等苦是难于解免的。至于生死等苦,更谈不上解决。
如从根本论究起来,释尊总结七苦为:「略说五蕴炽盛苦」。此即是说:有情的发生众苦,问题在于有情(五蕴为有情的蕴素)本身。有此五蕴,而五蕴又炽然如火,这所以苦海无边。要解除痛苦,必须对此五蕴和合的有情,给予合理的解脱才行。
有情为物质与精神的和合,所以佛法不偏于物质,也不应偏于精神;不从形而上学或认识论出发,而应以现实经验的有情为本。佛法以为一切是为有情而存在,应首先对于有情为彻底的体认,观察他来自何处,去向何方?有情到底是什幺?他的特性与活动的形态又如何?不但体认有情是什幺,还要从体认中知道应该如何建立正确的人生观。 但根本而彻底的解脱,非着重于对有情自身的反省、体察不可。
﹝三处观﹞
佛法以有情为本,那就应该认识有情是什么。佛常用「三处观」去观察有情,分别有情的真相。但有情的分别观察,要从有情的流转相续中,与身心的相依中去考察,不可为静止的、孤立的机械分析。有情是有机的活动者,如当作静止、孤立的去考察,就会发生错误,误解佛陀观察的深意。
论到三处观,即五蕴观、六处观、六界观。蕴处界的分别观察,是从不同的立场去分别,看到有情的各个侧面。
蕴观,详于心理的分析;
处观,详于生理的分析;
界观,详于物理的分析。
依不同的立场而观有情自体,即成立此三种观门,三者并不是截然不同的。蕴中的色蕴,界中的地水火风,可通于非执受的自然界。六处虽专为有情身心的分析,但从六处而发识缘境,即由此说到内心外界的一切。这有情中心论的观察,都说到了心与色,即证明了有情是色心平等和合相应的存在者,不能偏重于物质或精神。
﹝蕴观﹞
佛以慧眼观有情,归纳有情的蕴素为五聚,即五蕴──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。
色蕴:色的定义为「变碍」,如《杂含》(卷二?四六经)说:「可碍可分,是名色」。有体积而占有空间,所以有触碍;由于触对变异,所以可分析,这与近人所说的物质相同。但从物质生起的能力,佛法也称之为色。虽然所说能力化的色,指善恶行为的潜能,然与现代所说的「能」,也很有类似的见地。
受蕴:受的定义是「领纳」,即领略境界而受纳于心的,是有情的情绪作用。
如领境而适合于自己身心的,即引起喜乐;如不合意的,即感到苦痛
或忧愁。受就是内心的情绪作用。
想蕴:想的定义为「取像」,即是认识作用。认识境界时,心即摄取境相而现为心象;由此表像作用,构成概念,进而安立种种名言。
行蕴:行的定义是「造作」,主要是「思」心所,即意志作用。对境而引生内心,经心思的审虑、决断,出以动身,发语的行为。因此,凡以思───意志为中心的活动,所有一切复杂的心理作用,除了受想以外,一切都总括在行蕴里。
识蕴:识是明了识别,从能知得名。我们的内心原是非常复杂的。把不同的心理作用分析起来,如受、想、思等,叫做心所。而内心的统觉作用,叫做心。此心,从认识境界的明了识别来说,叫做识。所以,识是能识的统觉。
常人及神教者所神秘化的有情,经佛陀的慧眼观察起来,仅是情识的能知、所知,仅是物质与精神的总和;离此经验的能所心物的相依共存活动,没有有情的实体可得。
五蕴说的安立,由「四识住」而来。佛常说有情由四识住,四识住即是有情的情识,在色上贪着──住,或于情绪上、认识上、意志上起贪着,执我执我所,所以系缚而流转生死。如离此四而不再贪着,即「识不住东方南西北方四维上下,除欲、见法、涅盘」(杂含卷三?六四经)。综合此四识住的能住所住,即是五蕴,这即是有情的一切。
┌物质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色─┐
识所依住─┤ ┌情绪………………受 │
└精神─┤认识………………想 ├─五蕴
└造作………………行 │
识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识─┘
﹝处观﹞
处,是生长门的意义,约引生认识作用立名。有情的认识作用,不能独存,要依于因缘。引发认识的有力因素──增上缘,即有情根身的和合体:眼根、耳根、鼻根、舌根、身根、意根。此六者的和合,即有情自体;为生识的有力因,所以名之为处。六处是介于对象的所识,与内心的能识中间的官能。
此六处法门,如《杂含》(卷八?二一四经)说:「二因缘生识。何等为二?谓眼、色,耳、声,鼻、香,舌、味,身、触,意、法。……眼、色因缘生眼识;……此三法和合触;触已受;受已思;思已想」。六处中的前五处,为生理机构,是色法。此色,经中称为「清净色」,是物质中极精妙而不可以肉眼见的细色,近于近人所说的视神经等。
意处是精神的源泉。依五处发前五识,能见五尘;依意处生意识,能知受、想、行──别法处,也能遍知过去未来,假实等一切法。我们的认识活动,根源于六处,而六处即有情的一切,所以佛陀常说六处法门。
佛陀的处观,本是从有情中心的立场,再进而说明内心与外境的。
﹝界观﹞
界,即地、水、火、风、空、识──六界。界有「特性」的意义,古译为「持」,即一般说的「自相不失」。由于特性与特性的共同,此界又被转释为「通性」。如水有水的特性,火有火的特性,即分为水界、火界。此水与彼水的特性相同,所以水界即等于水类的别名。此六界,无论为通性,为特性,都是构成有情自体的因素,一切有情所不可缺的,所以界又被解说为「因性」。
地、水、火、风四界,为物质的四种特性。《杂含》(卷三?六一经)说「所有色,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」。一切物质,不外乎四大界及四大所造的五根,五尘。四大说,印度早就盛行,希腊也有。
地即物质的坚性,作用是任持;水即物质的湿性,作用为摄聚;火即物质的暖性,作用为熟变;风为物质的动性,作用为轻动。随拈一物,莫不有此四大的性能,没有即不成为物质。
四大是相互依存而不相离的,是从他的稳定、流动、凝合、分化过程中所看出来的。从凝摄而成坚定,从分化而成动乱;动乱而又凝合,坚定而又分化;一切物质在这样不断的过程中,这是物质通遍的特性,为物质成为物质的因素。
至于空界,是四大的相反的特性。物质必归于毁坏,是空;有与有间的空隙,也是空;虚空是眼所见,身所触的无碍性。凡是物质──四大的存在,即有空的存在;由于空的无碍性,一切色法才能占有而离合其间。有虚空,必有四大。依这地、水、火、风、空五大,即成为无情的器世间。若再有觉了的特性,如说「四大围空,有识在中」(成实论引经),即成为有情了。
但在外道的思想中,除了这身心现象以外,还有永恒不变的「灵」或叫「我」,以为是流转于地狱、人间、天国的主体。其实这是众生愚痴的幻想产物。世间众生在生死六道中受苦,苦因苦果的无限延续,没有别的,唯是这「蕴」、「界」、「处」而已。
在佛说苦聚的开示中:一、 指出这是彻底的苦迫性:「真实是苦,不可令乐」。如不彻底的修治,是没有任何希望的。二、指出了苦聚的事实,众生才能从「灵性」、「真我」的神教迷妄中解脱出来,才有解脱自在的可能。
从事实来说:苦是人生世间的苦迫现实;集是烦恼,与从烦恼而来的业力;灭是灭除烦恼,不再生起苦果;道是戒定慧,是对治烦恼、通达涅盘的修法。如遗教经说:「佛说苦谛,真实是苦,不可令乐。集真是集,更无异因。苦若灭者,即是因灭,因灭故果灭。灭苦之道,实是真道,更无余道」。人生世间的苦恼性,烦恼的招集性,涅盘的灭离性,戒定慧的对治性,能通(涅盘)性,是确实的,必然的,绝对的,惟有圣者才能深切体悟到「决定无疑」,所以叫做「四圣谛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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